課程內容
暫不接受新申請
認可資歷
課程已獲勞工處處長,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BA(2)款,認可為受僱及進行建築工程的人士而設的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。
入學條件
(i) 年滿18歲從事地盤工作之工人或有意從事地盤工作之人士;或符合地盤(安全)規例第4A條的要求而正在就讀建造業議會的認可訓練課程
(ii) 申請人必須為可在香港合法受僱人士,即
(a)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;或
(b)並無受制於任何禁止他在香港從事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的逗 留條件的人士
(ii) 申請人必須為可在香港合法受僱人士,即
(a)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;或
(b)並無受制於任何禁止他在香港從事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的逗 留條件的人士
開課日期
待定
證書頒發
出席整個課程及測驗合格 (平安卡有效期為三年)